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1-10-2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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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情侣想要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身份就要对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为了保障办理的高效性,最好提前先准备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那么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情况证明,通常由当事者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以及本人与对方并不互为直系血亲关系且三代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的相关文字声明。如果当事人曾有过婚史,则需携带离婚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
3、三张两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求是短期内拍摄的,也可以在登记现场进行拍摄。
4、男女双方必须备齐所有的注册材料共同到某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机构提出注册申请。
5、相关机构将对当事者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任何有疑问的地方都应进行详细地调查,都可以要求当事人给予必要的配合。
6、审查通过后,申请的双方将被立刻准许注册登记,如果没有通过,有关部门也将出示书面说明,陈述为何驳回登记的申请。

二、结婚登记应该去哪个民政局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1、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结婚登记办理程序
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综上可知,想要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要提前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情况证明以及三张两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等材料。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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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什么材料和程序
法律分析: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以下手续:
1. 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 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再婚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再婚结婚登记手续和材料为:
1. 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异地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如不一致,当事人需向登记机关提供能证明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4. 若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同样需向登记机关提供能证明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