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立案之后被害人要做什么
更新时间:2021-11-01 12: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在被诈骗的人是越来越多了,有些人因为胆子小可能就只能吃哑巴亏了,也有些人可能会选择报警,要是诈骗金额较大的话警方会立案的,当然立案之后被害人也不是什么都不能做了,那么诈骗立案之后被害人要做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
诈骗立案之后被害人要做什么
诈骗立案之后被害人应该及时搜集证据,寻找犯罪嫌疑人定罪的证明,诈骗案的被害人可以通过追缴退赔制度由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诈骗的财产予以追缴或者退赔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
金额多少构成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 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 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 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三、
如何认定诈骗罪行为
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诈骗立案之后被害人要做什么的相关内容。很多人之所以被诈骗就是因为贪心不足,所以千万不要相信那些低投入高回报的项目,想要赚钱还是得靠自己,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很不值当。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立案以后被告人要做什么准备
<p>
1、开庭前的准备:各人进场,书记员点清当事人是否到其并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法官们进场,全体起立,坐下后,审判长敲敲法锤,宣布开庭,简述案由,当事人,介绍审判人员,然后告知当事人他们的诉讼权利义务,问当事人有没有要回避的,没有的就继续进入下一轮,有的要延期审理。
</p>
<p>
2、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读起诉书或原告读起诉状,原告有代理人的要读代理词,然后被告自我辩护,由代理人的要读辩护词或答辩词。接下来双方轮流举证,并就证据能否被采纳或其证明力大小互相辩论。
</p>
<p>
3、法庭辩论等双方都举证完了,审判长宣布结束法庭调查,开始法庭辩论,公诉人,被告人或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会轮流发表对自己有利的对案件的处理意见,针锋相对,是整个审理中最精彩的部分。
</p>
<p>
4、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刑案)或双方当事人作最后发言。当审判长认为辩得差不多了,事实都辩清楚了,会结束法庭辩论,进行这一环。
</p>
<p>
5、合议庭退庭评议,讨论如何判案.这是秘密进行的。
</p>
<p>
6、当庭宣判或宣布定期宣判。宣布完了以后,审判长敲敲法锤,退庭。
</p>
<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