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怎么写凭证
更新时间:2021-10-19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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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生活中的话我们大家对于建筑工程也是每天都能看得到,因为城市发展少不了的就是建筑,通常对于一个工程来说的话如果是已经施工到了尾端那肯定是需要对工程进行结算的。那么,工程结算怎么写凭证?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工程结算怎么写凭证
X X X 单位名称:
X X X 工程已按照合同要求,已经圆满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工程结算、验收等全部完成,按照合同约定本应工程款一次结清,但是我们眼下资金不足,待资金筹集完备一次付齐,如果在约定日期(2015年5月3日)以前不能还完,我们按照欠款额的年利率7%承担利息。
欠款人:公章 经办人:签字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二、
工程结算审计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审计收费通常采用基本收费+追加收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收费一般定为建设单位送审总造价的0.1--0.3%左右,追加收费一般定为中价机构审减金额的4--9%左右。
审计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在工程投资中单独列支(国家财务部有相关规定)。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待摊投资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用;在财政部的其他相关规定也有这方面规定。实际操作中,基本服务费率主要根据工程投资总额确定(这部分金额主要满足中介机构的交通、食宿、单位收益等基本费用)。
追加服务费率的确定时:
1、经过建设单位初审的工程相对定高一些;
2、未经初审的相对低一些(有些中介甚至主动要求只要1%的追加费,不再计取基本费)。
三、
怎么解决工程结算纠纷
1、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2、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程结算怎么写凭证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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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建设工程结算书怎么写
建设工程结算书的写法:
1、写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
2、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用表、单位工程费用表等各种明细表以及各种材料、设备增减明细表的详细内容等;
3、最后由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法律怎么规定
所谓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是法律上的依据和根据,这是前提、必要条件和基础。工程价款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等规定,以及发包人、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建筑工程结算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书写建筑工程结算纠纷起诉状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