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全责会怎样吗?

更新时间:2021-10-20 15: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少见的,如果发生事故的,造成人员伤亡且自己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就会涉及到刑事处罚了。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全责会怎样吗?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全责会怎样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全责会怎样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了详细的明确,其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所以说,致1人死亡,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全责会怎样吗?

  二、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处理事故费用。

  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驾驶证怎么处理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驾驶证会被吊销,被吊销驾驶证未满两年时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驾驶人被吊销驾驶证年满两年重新申请驾驶证,需要重新报考驾校,全部合格后,方可取得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全责会怎样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交通事故全责致人死亡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交通事故全责致人死亡会判刑吗?
是否需要判刑,要看肇事者承担的事故比例。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定是对方全责对么
这个不一定需要结合交警队的事故认定确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全责,是否终身禁骂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处理,不得私了: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律师解答动态
什么原因离婚?什么原因离婚?
你好,你是咨询什么事情的,可以具体描述,双方有没有协商调解
你好,在哪里了?我们可以帮你处理
你好,我们会帮住你解决问题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需要深入了解才可以给到判断
你好,可以简单说明你的情况,再具体沟通方案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