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时货物被毁坏该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21-10-15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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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破产重整对于公司里的法人来说一定不会很陌生,公司之前申请破产之后还是可以再进行重整的,重整的方式和方法都是多样化的,需要根据公司的类型以及经营状况等做依据,那么,破产重整处置方式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破产重整处置方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破产重整处置方式
企业破产重整方式多样,情形不一。主要分为上市企业和非上市企业两种类型,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现状,针对性的进行考究研判。上市企业破产重整方式:保留主营业务和买壳上市;非上市企业破产重整方式:原有股权不变,债务人继续经营或者引进战略投资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非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模式
从具体操作模式上看,非上市公司重整一般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原有股权不变,债务人继续经营,该种模式是指,保持债务人原来的股权结构不变,由债务人通过持续经营的获得的利润偿还破产债权。主要适用于那些经营利润好,而且生产经营的核心资产未被抵押或者抵押权人同意暂缓行使抵押权因而不影响持续经营的企业。
(二)债转股,调整债务人股权结构,以实现债务人减债偿还的目的。
三、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一)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
(二)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在重整中管理人担任的角色更像是监督人,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
(三)重整企业可运用多种重整措施,除延期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向重整者无偿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将债权转为股份,转让经营或资产等方法。
(四)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就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受破产清算和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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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出车祸货物如何赔偿标准
车祸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这里所说的“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7、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
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此项补偿费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领取。如没有继承人,其他人员不得申请和领取死亡补偿费。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