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鸣职业病鉴定标准
更新时间:2021-10-13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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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一些加工制造业来说,为了生产加工的机器是需要不停的转动的,同时会产生很多的噪音,对于这样的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来说,很容易产生耳鸣的职业病,对于这种职业病的鉴定的标准是什么,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耳鸣职业病鉴定标准,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
耳鸣职业病鉴定标准
我国发布了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在该标准中噪声性耳聋分为7个等级,从4级到10级。
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
9级: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
8级: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
7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
6级:双耳听力损失≥71db;
5级:双耳听力损失≥81 db;
4级:双耳听力损失≥91db。
二、
职业病防治对策是什么
1、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包括:依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完善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调节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按照入世要求,通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尽可能使我国的职业卫生标准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其可应用性,建立适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实际工作需要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3、将现有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重新整合,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统一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统计口径,并与国际接轨及互认。建立系统的职业卫生信息与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通过科学分析信息,加强职业中毒事故的预测、预警,及时、准确评估职业病防治效果,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全面提升急性职业中毒控制信息水平。建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三、
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缴纳鉴定费;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进行鉴定;
7、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对于耳鸣的鉴定,我国发布了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在该标准中噪声性耳聋分为7个等级,从4级到10级可以参照上面的规定来认定。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耳鸣职业病鉴定标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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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 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及程序
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包括: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及检测结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等。
### 职业病诊断的考量因素
职业病诊断时,应综合分析以下因素:
1. 病人的职业史;
2. 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3. 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签署与审核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需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 用人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而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 现场调查与协助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对工作现场进行调查,也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且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或阻挠。
职业病工伤如何鉴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职业病的工伤鉴定办法如下:
1. 先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并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鉴定。
2. 在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具备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2. 具备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3. 具备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此外,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职工工伤认定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3、患职业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