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1-11-03 16: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他可以在接到法院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或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法院不受理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法院不给立案,会给不予立案裁定,对于该裁定,是可以上诉的。

  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他可以在接到法院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或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

二、

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范本

  申 请 人:xxx,女,汉族,何年何月何日出生,住址—,身份证编号。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何年何月何日出生,住址—,身份证编号。

  申请请求:请求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何年何月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于何年何月在何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证号——————。由于申请人婚前对被申请人了解甚少,婚后才发现被申请人早在婚前就患有严重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经治疗,没有痊愈的希望。被申请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期间,故意隐瞒其早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实情,欺骗申请人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冒领结婚证书,不仅使申请人日夜受到煎熬,更耽误申请人的青春年华。据此,特依法请求贵院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

  此致

  xx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

  申请人:xxx (签字并按手印)

  申请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三、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法院不受理怎么办?的法律知识。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他可以在接到法院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或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582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怎么申请撤销宣告失踪
被宣告失踪人若重新出现后,原申请宣告的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被宣告失踪人,应该及时到法院申请撤销失踪宣告,还原被宣告失踪人的一切民事权利活动。被宣告失踪人出现后,
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你好,如需合同审核可以联系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感觉工作不习惯,有工资吗?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偷2000元怎么判刑?
偷盗2000元的判刑:偷盗20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
未经房主看的住房合同代签合同生效吗
代签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但需符合下列条件,即代签人和被代理人、对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代签人具有代理权限。法律
被告以超出诉讼时效为由抗辩,因为有分家单,分家单明确记载,我们没有权利主张的情况下怎么算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我4月1号入职,工资要下月15才发,这算拖欠工资吗?
法律分析: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