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补办土地使用证不麻烦,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张丢失,在当地主要媒体及不动产网站公示,超过公示期,无异议,补办土地使用权证。
补办土地证参照申请土地登记,从申请之日起大概需要20日。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19条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结土地登记申请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后,可以延长10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土地证丢失后首先要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了补办申请,并登报土地证遗失后需要登报公告15个工作日后,才能申请补发土地证。
综上,土地使用证丢失后到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然后去乡镇国土局申请补办,补办流程有申请、调查、审核、审批。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要去什么部门补办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