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保险的赔偿方式包括什么
更新时间:2021-10-22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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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筑纠纷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类型,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也会因为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一些损失,施工方可以向相应的承包方进行一些索赔,那么,建筑工程保险的赔偿方式包括什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建筑工程保险的赔偿方式包括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保险的赔偿方式包括什么
(一)按索赔当事人分类: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索赔;
(二)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工期延误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终止索赔,其它索赔;
(三)按索赔要求分类: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四)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单项索赔,总索赔。
二、建设工程索赔的流程
(一)索赔主要程序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施工单位的其他经济损失。
(二)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各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 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三、建设工程索赔的流程
(一)索赔主要程序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施工单位的其他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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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几种?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付款方式规定有哪些?工程合同付款方式具体有哪几种?
工程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一、方式一
1、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十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备料款。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6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的工程进度款。
3、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95%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
4、工程竣工,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5%。
5、余款为结算金额的5%,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5%。
二、方式二
1、合同签订后付预付20%。承包商提供银行或有信誉的公司出具的,受益人为发包人,有效时间为90天的保函,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含有“在保函有效期内,发包人因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约定义务(以下简称“违约”)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行将在收到发包人签署的声明承包人违约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本保函正本原件后七个式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发包人累计总额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的条款。保函保证的金额为元整。
2、完成工程总额的50%付已完工程额的30%。
3、完成工程额的80%付已完工程额的60%。
4、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额的85%。
5、决算完成后付至工程额的95%。
6、质保金5%二年
三、方式三
1、按月计量支付: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指承包商可以在旬末或月中向业主提交预支工程款账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交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的月报表,业主对这部分已完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后,向承包商及时支付当月工程款。)
2、界面付款: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把每完成一层的施工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一般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保险公司说按一般赔偿手续赔付,是什么意思
车祸保险理赔需要以下材料:
1、保险合同;
2、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受益人需要于申请书签名);
3、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证明文件;
4、被保险人的门急诊病历和住院证明(包括出院小结和所有费用单据);
5、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因此,在发生车祸后,应当在得到救治后,尽快准备好上述材料进行有关手续的办理,从而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