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的哪些行政行为是违反程序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1-09-15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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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仅民事主体会违法,行政机关也会违法,司法机关也会违法,违法又分为实体法违法和程序法违法,在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中,更多的是行政行为作出的程序违法。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程序合法也是依法治国、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那么行政机关的哪些行政行为是违反程序规定的?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行政机关的哪些行政行为是违反程序规定的

  1、行政处罚法。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有权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行政许可法。对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3、行政强制法。有权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行政复议法。复议机关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可决定采取“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方式处理。

  5、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可采取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限制”规定,给了程序违法的行政行为以“复活”的机会。

 行政机关的哪些行政行为是违反程序规定的 

  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有三个主要内容:

  一是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制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这一制度也有例外,在存在以下情况时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二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于收缴的罚款必须全部上交财政,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返还这些款项的全部或部分。

  三是强制执行,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对在法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以下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时限是多少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其一般不是行政处罚,但行政机关在责令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时,根据其责令改正的行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等情形,给与相关责令改正相应的期限。其期限,应该根据具体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改正的相应期限来确定。如果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类似规定,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机关的哪些行政行为是违反程序规定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权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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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13分钟前
您好,律师函的真实性存疑,所谓的赔偿要求也缺乏法律依据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20分钟前
您好,需先提起劳动仲裁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22分钟前
您好,可向市监局投诉对方恶意扣款
报警好了,报好了,报好了,你别。
李翠英律师
李翠英律师
37分钟前
你好,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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