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侵权判定标准

更新时间:2021-09-17 10: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现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网络上面的品牌的话也是非常多的,这样的话也就会对于商标侵权的话有一定的市场存在,大家对于新的品牌商标的话也是没有任何的巡查能力。那么,包装侵权判定标准?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包装侵权判定标准

  包装商标侵权判定标准是生产的产品在外观上与外观设计专利证书附图(六面附图)上相类似就可认定够成侵权。一般来说如果外观设计专利在有效期内,并且按时交纳了年费,那么这个专利就是有效的。

  《商标法》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商标侵权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两种判定标准:

  (一)混淆标准

  1.混淆标准及其扩张

  我国在2013年修改《商标法》之前并不存在混淆的概念,对商标侵权的判定采取的是“双重近似标准”,即“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认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该标准,只要行为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相同或近似商标,而不论该行为是否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均认定为侵犯商标权。其造成了对商标权人的过度保护,使得商标侵权纠纷难以得到公正的解决,甚至助长了不诚信的行为。

  随着市场的发展,商标侵权手段日趋复杂,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所带来的挑战,商标混淆的概念也呈现出扩张的趋势。即由传统意义上的来源混淆扩展至关联混淆、反向混淆,售前混淆,售后混淆。

  (1)来源混淆与关联混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容易导致混淆”包括“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即来源混淆与关联混淆。这两种混淆类型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比较普遍,也较少存在争议。在《商标法》修改之前,我国的司法实践的做法往往是将混淆作为商标近似的考量要素,这一观点也体现于司法解释中。商标法修改之后,混淆正式成为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

  (2)反向混淆。与传统意义上的混淆概念不同,反向混淆是指购买在先使用商标者的商品时,客户错误地认为自己购买了在后使用商标者的商品,反向混淆一般存在于在后使用商标者市场影响力强于在先商标权人的情况。

  (3)售前混淆。售前混淆也称初始兴趣混淆,是指行为人通过对他人商标的使用,使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发生了混淆,尽管在购买时这种混淆已经消除,但仍然成立侵权的情况。

  (4)售后混淆。售后混淆是指虽然消费者在购买时并未发生混淆,但其购买后的使用行为可能导致其他人产生混淆。

  (二)淡化标准

  1.淡化标准与驰名商标的保护

  淡化标准是侵害驰名商标专用权的判定标准。我国现行《商标法》并未明确使用“淡化”一词,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裁判理由中的表述也并不一致。但是,理论上一般认为,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颁布的《关于审理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即该行为“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被诉商标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而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或者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的”,属于“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确立了淡化理论。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引证商标构成了驰名商标,也不一定能获得反淡化保护。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商标法》第13条,以及《驰名商标司法解释》相关条款。结合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驰名商标采取的保护方式有两种,对于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采取的是混淆保护,对于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则采取混淆保护和淡化保护两种方式。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观点一般认为如果驰名商标根据混淆标准能够获得保护,那么就不必再进行淡化保护,也就没有必要进行驰名商标认定。

 包装侵权判定标准 

二、

网络商标侵权索赔

  网络商标侵权是指网络域名中包含他人注册商标文字的关键单词、字母等,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将他人注册商标名称恶意注册为自己的域名。

  1、索赔流程:首先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申请,法院进行立案审查,通知申请人缴纳诉讼费,然后法院会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庭进行答辩,交换证据,当庭审判,作出裁决,然后进行赔偿。

  2、索赔金额确定:

  (1)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的乘积计算,如果该商品的单位利润无法查明,可比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2)被侵权人因侵权所受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调查费和律师费等。被侵权人因侵权所造成的商品销售减少量或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可作依据,至于调查费和律师费等,可凭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合同和发票为证;

  (3)如果依据上述两种方法难以确定数额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视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

商标侵权如何处罚

  1、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3、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包装侵权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包装虽然只是产品最外表的部分而与消费者实际要买的东西的本质并不会发生实质的影响,但是因为包装是人们选择重要的因素也就因此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7931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品牌侵权金额判定标准
商标侵权案件,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
销售外观侵权商品处罚标准
这个需要看侵权数量 金额 产品类型等多方面。
我想要了解一下这个图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怎样去判定一个图片侵权呢?图片侵权判定的法律规定的内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商标近似侵权怎么处罚标准
法院 诉讼?具体需要根据商标知名度、销量等因素评估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方法
国外专利申请
,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直接申请外国专利
专利侵权的判断方法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判断方法是什么
专利侵权判定方法
个人知识产权专利申请的程序及步骤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如下: 1、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 2、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 3、对申请进行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
我是在校生,就是去年的时候我和团队成员四位同学一起做学校的项目,
学生专利申请流程一般是: 1、作为专利权人的学生,依法向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书、专利权属证明、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受理
判断专利侵权的方法是什么
判断专利侵权的方法是什么
专利侵权判定方法
发明专利侵权的赔偿金额一般为多少
发明专利侵权赔偿的办法:一般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进行赔偿。如果无法计算的,按照应当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计算赔偿数额。且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
如何判定专利是否侵权
如何判定专利是否侵权
专利侵权判定方法
根据规定如何判定专利侵权,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利侵权需按如下规则判定:一般需根据行为人是否获得专利权人许可,是否支付相应报酬,以及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客观行为是否违法等方予以判断。有如下判定原则:禁止反悔原
深圳国际专利律师费如何计算
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专利权到期还能延长吗
法律分析:专利到期后可以延期。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