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入职为啥要离职证明
更新时间:2021-09-1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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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才流动是很正常的,如果想要入职一家新的公司是需要与原来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入职的时候还需要出具书面的离职证明,对于离职证明很多人不是很了解,那么,公司入职为啥要离职证明?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
公司入职为啥要离职证明
1、新的用人单位防止就业人员同时兼任两分以上工作,减少公司机密泄露的几率或其他特殊需要。
2、新单位担心员工和原单位还有未了结的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事情。如果新单位录用了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云动关系的劳动者,新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
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可以用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3、社保难以办理,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就表明员工仍然是该单位的员工,社保中心不会受理员工的任何请求,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均需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起码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二、
离职证明的作用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
3、证明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
4、可以凭借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5、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三、
不给办理离职证明是否违法
1、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离职证明。根据规定,公司同意离职,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出具离职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公司入职为啥要离职证明的内容,公司入职时有的用人单位是会要求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离职证明可以防止就业人员同时兼任两分以上工作,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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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能去其他公司入职吗
没有离职证明能入职新公司。离职证明的主要目的是证明劳动者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造成纠纷。离职证明并不是入职的必需材料,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签订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离职证明已经弄丢了,现在新的公司要求入职提供失业证,请问没有离职证明或者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办
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已经同意调岗降薪的,再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