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包括
更新时间:2021-11-03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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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包括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使用以上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关于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包括的内容,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包括
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
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二、
自有土地的土地使用税由谁承担
根据现行《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和出租的,其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照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由于土地使用税是土地使用人为纳税人,因此,对于出租房屋应纳的土地使用税也可以由承租人缴纳,出租人可以不缴纳这部分税款。
三、
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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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包括:
1. 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 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
3. 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其中,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等;个人则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有什么
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1. 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一块五至三十元;
2. 中等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一块二至二十四元;
3. 小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九毛至十八元;
4.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每平方米年税额为六毛至十二元。
由于土地的价值和经济效益每年都会因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而提高,因此国家对公民使用土地的纳税标准也在不断变化。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规定有什么样的
土地使用税的规定的是: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
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
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
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元至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