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无效怎么结算

更新时间:2021-11-05 10: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的成立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一旦生效就会发生相应的法律事实。但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存在很多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你知道工程合同无效怎么结算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

工程合同无效怎么结算

  建设工程合同被判决无效的,工程款怎么支付要看工程竣工验收是否合格而定,验收合格的需要支付工程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工程合同无效

二、

怎样防止和避免签订无效经济合同

  无效经济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无效经济合同不仅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而且,还要受到国家法律的追究和制裁。因此,当事人应防止和避免签订无效的经济合同,怎样才能防止和避免签订无效经济合同呢?当事人应注意:(1)主体要合法。签订经济合同,不仅自身主体要合格,而且要注意审查对方的主体,看是否属于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主体范围,只有双方都具有合格的主体,才具有签约资格。(2)内容要合法。经济合同从标的到合项条款都要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只有合法才受法律保护。(3)程序要合法,手续要完备。签订经济合同应严格遵守经济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各种证明材料应齐全完备,如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规定鉴证的,应履行鉴证程序,规定审批应履行审批程序;合同签订完毕双方当事人应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4)形式要合法。不能及时清结的,应签订书面的经济合同;凡国家和省已有统一合同文本的,应使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此外,文字表述要准确,不准确同样可以导致某些条款无效,如对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约定不明的、表述不清的,属无效。只要当事人注意把握好以上各个问题,就能防止和避免无效经济合同的发生。

三、

合同无效后的赔偿损失范围是什么

  1、正确界定损失与缔约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因果关系不应判定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因果关系是使人对某种损害结果或不法事态负民事责任的条件。自古以来法律演进所形成的一个普遍观念是: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一个人对不是他造成的损害不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民法的因果关系理论本质上乃是客观地、公正地确定责任归属的问题,以避免滥施惩戒和转移责任。运用因果关系理论,当事人一方超出合同约定履行的部分所造成的损失与无效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如果不具有因果关系,不能由缔约过错方承担民事责任。在审判实践中,无效经济合同纠纷大多是因一方未能按照无效经济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履行而引起的。这就提出了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合同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某些条款去履行,结果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或因自己履约行为而给自身造成的损失,是否也属于“因无效经济合同而造成的损失”,换句话说,缔约过错方是否要承担此损失?毋庸讳言,因无效经济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财产损失后果,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哪些财产损失应当按照缔约过错原则由过错方来承担,哪些又应当按照当事人各自在履行中的过错来直接确定民事责任承担,必须分析无效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财产损失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2、正确界定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16条规定: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但是,原《经济合同法》对有过错的一方对无过错的承担损害赔偿的范围,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相应的行政法律、规章以及司法解释,也没有界定,由此导致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在单方过错致经济合同无效的情况下,确定有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明确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利益的性质。合同损害赔偿的利益分为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履行利益,又称积极的契约利益,即因契约履行所得利益。信赖利益,又称消极的契约利益,即因信赖契约有效所受的损害。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致合同无效而蒙受重大不利的无过错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内容应当是,而且只能是信赖利益。如德国学者耶林指出:“当事人因自己过失致使契约不成立者,对信其契约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应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生的损害”。我国台湾地区立法也认为契约无效,相对人所得请求赔偿的范围“自以因信赖契约有效所受之损害为限”。

  合同无效那么会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具体赔偿问题也是根据合同条约进行赔偿的。有写损失是可以直接计算出来的,有些损失是不可以直接计算出来的。但是不管是有型损失还是w无形损失,都是要进行赔偿的,但是必须要有一定的证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程合同无效怎么结算的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不合格,均可主张工程借款,但是一般发包人不会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才会支付价款。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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