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威胁恐吓罪立案条件
更新时间:2021-12-10 14: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越来越令人信服。法律是公正的,是公平的,不偏袒任何人的。有些人试图用一些小手段为别人扣上犯罪的坏名声,但是可行吗?自然是不可能的。因为立案是有条件的。那么口头威胁恐吓罪立案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口头威胁恐吓罪立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虽然并无以"恐吓罪"命名的刑法条文。但实际上已经有其它条款做了恐吓行为的刑事处罚,那就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这个是纯恐吓的情况,如果还附带了其它情况则是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
电话口头威胁算不算恐吓罪
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违法,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则涉嫌寻衅滋事。
三、
恐吓威胁罪如何处罚
一、情节较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情节恶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口头威胁恐吓罪立案条件的相关内容,我国并不存在威胁恐吓罪之类的罪名,与其相近的罪名主要是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等类型的情节。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恐吓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
1. 恐吓罪要量刑需要实质证据,如书面、短信或录音。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事件。
2. 仅有恐吓的录音而无其他行为,很难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通常只会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以上内容保持了原段落格式和序号,并进行了适当的简化和调整,以使其更加通顺和连贯。
我想咨询一下,威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威胁恐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条件:
1、行为人主观上持故意的心理态度;
2、客观上实施了威胁恐吓他人,或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威胁罪立案标准
威胁恐吓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其立案标准为:
1.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或者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2.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
2.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
3.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