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报工伤认定后费用由谁承担
更新时间:2021-11-0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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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之后,是需要去进行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那么你知道个人申报工伤认定后费用由谁承担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
个人申报工伤认定后费用由谁承担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二、
工伤认定提交的材料清单
工伤认定提交的材料清单:工伤认定申请表;受理决定书(补正材料告知书、中止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工伤事故快报表原件;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受伤第一时间的一张头面部加受伤部位照片;医疗诊断证明(首诊医院记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科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单;职业病的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难吗
不难,职工个人或家属都可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个人申报工伤认定后费用由谁承担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由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承担。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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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是否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工伤认定申请需支付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操作包括:1. 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2. 提供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3. 提交医疗诊断证明。确保材料齐全,以便顺利申请工伤认定。
你好,我想问一下工伤认定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法律分析: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支付内容包括:
1.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3.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支付,但应由用人单位偿还。如果用人单位不偿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依法追偿。
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有谁承担?
1. 工伤认定前,若由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则由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承担相关费用,并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3. 若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