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人,一般会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1.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可以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根据《立案追诉标准》,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这里所指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
1.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
2.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
3.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
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属于经济类犯罪,不属于暴力型犯罪。
2.对于共同犯罪主犯、犯罪情节严重、没有自首情节而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的,给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扰乱的,则公安机关不会取保候审,仍需羁押在看守所。
3.对于能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给予取保候审。
传销活动害人害己,了解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的法律知识,让我们共同抵制传销,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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