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

更新时间:2021-11-03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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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国家的建设发展,城乡一体化的脚步也在加快,许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利用率提高了,现如今,对于土地征收的补偿也是备受人们关注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二、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三、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实践中,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无法及时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亦无法对需要安置的人员进行安置,通常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揉在一块,在提留30%后将其余70%(各地略有差异)分配给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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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被征收怎么补偿的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的具体内容,包括:1.基于土地原用途和产值的土地补偿费;2.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的安置补助费;3.根据实损计算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相关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这三个新答案合计总字数与原来的解答内容保持一致,同时核心关键词保持一致,重新表述后语义也一致。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涉及到的项目有哪些?
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补偿标准是:首先在对被征收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作出补偿时,应当结合土地的具体使用用途,土地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因素补偿;其次征收土地如有青苗或者是附着物应该补偿,以及一些其他的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最新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的规定如下: 1.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 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 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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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情况了解了,电话沟通为你解答
你好,建议到当地征地拆迁办询问
可以描述案件具体情况
通常不构成伤残等级,需要结合具体治疗来看,可以说下具体情况?jx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处罚的话,交通法有处罚的会罚款50,所以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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