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成为法人的条件有:
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名称的组成、适用等作了规定。
4、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不是个人。
以下企业的登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全国性公司和大型企业;
(二)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以下企业的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公司和企业;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企业集团;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有关规定核转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市、县、区(指县级以上的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上述所列企业外的其他企业的登记管理。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二)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四)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七)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八)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企业法人是不是人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不是个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