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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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拆迁补偿,其实也就是一种国家层面的行为,又或者是私企层面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容易因为巨大的利益而产生纠纷,那么,门面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下面让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
门面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不用缴纳营业税的,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第二条、对2008年1月1日以后,符合《通知》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但土地使用权归还方必须提供房地资源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并盖土地管理专用章),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可不征收营业税。

二、
什么是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
拆迁补偿的类型有哪些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拆迁补偿已经进入民主化、多元化的新纪元,新条例中拆迁补偿从官方评估转向二次征询制度和申请评估复核制度预示着拆迁已经在从民生和人权考虑出发,正在渐渐走向成熟。
“新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出台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杨在明表示。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据猜测最新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条例将于2011年第四季度出台,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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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地补偿款交税吗
房屋拆迁补偿款不需要缴纳个税。被拆迁人取得的房屋拆迁补偿属于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发给的补贴,免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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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br/>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br/>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br/>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br/>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br/>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br/>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br/>
(五)保险赔款;<br/>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br/>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br/>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br/>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br/>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房屋征收补偿款需要交税吗
对于拆迁补偿款,是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被拆迁人领到拆迁补偿款后用其购置新房、或接受安置房的情况下,都需要在拆迁补偿之外的差价部分缴纳契税,补偿之内的部分则免缴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