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的条件如下:
1、申请的土地在本登记辖区内;
2、申请人(或代理人)符合资格;
3、具备有效力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件;
4、申请登记程序正确;
5、申请提交的文件资料页码齐全准确,符合法定形式。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特点是: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2、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要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3、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有效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4、土地使用权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消灭时,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国有土地解除抵押的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国有土地解除抵押的条件跟普通的物权解除抵押的条件是一样的,需要进行申请,并且达到解除抵押的约定才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