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保险金额种类
更新时间:2022-05-2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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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伴随着越来越多重大疾病种类的出现,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保险,而保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那么,人身意外保险金额种类有哪些?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人身意外保险金额种类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
人身意外保险金额种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三类:交通意外保险、旅行意外保险和综合意外保险。
具体来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1、根据实施方法,事故保险分为自愿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强制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根据保险风险分类,事故保险分类可分为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特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根据保险对象,事故保险类型可分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根据保险期限,可以分为非常短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多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事故保险的类型根据保险结构的类型可分为简单的人身事故保险和附加的人身事故保险。
二、
人身保险的人身意外保险包括什么损害
市面上常见的人身意外保险包括三大种类:综合意外险、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
综合意外险:就是意外伤害保险,当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造成了死亡、伤残、医疗费用的支出或者暂时丧失劳动力,保险公司根据约定赔付保险金。综合意外险,对于什么人群都是适合投保的。
交通意外险:当被保险人因为乘坐交通工具造成了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支出等,保险公司根据约定赔付保险金,交通意外险,适宜经常外出需要乘坐交通工具的人群。
旅游意外险:当被保险人在旅游的途中或是出差的途中,因为意外事故导致了死亡或者是伤残,保险公司根据约定赔付保险金。旅游意外险,适合出门旅游或者是出差的人群。
三、
人身意外险包括哪些范围
人身意外险保障范围包括: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事故死亡,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事故导致残废,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进行给付;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事故导致没有劳动能力,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人身意外保险金额种类的的法律知识。小编在本文中还为大家详细地回答了其他关于人身意外保险金额种类的相关问题。希望大家能够仔细阅读,如果遇到了问题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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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人身意外保险赔偿项目有哪些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包括:
1.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 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人身意外保险赔偿项目有哪些
意外保险赔偿项目有: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伤害医疗、住院误工津贴、住院护理津贴以及紧急医疗救援等。赔偿金的额度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保险条款决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残废给付,即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根据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最高以死亡给付为限。
2. 死亡给付,即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给付死亡保险金,这是全部给付。
3. 医疗给付,即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并设有最高限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通常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 住院津贴,即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给付停工保险金。
有没有法律规定人身意外保险项目?
1、人身意外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保障项目分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第三十八条 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