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执行送达不到怎么执行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的时候,一方会去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就成为了被告,当原告证明了被告需要向原告支付金钱且判决书也下达的时候,被告就需要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去执行,那么被告被执行送达不到怎么执行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关于被告被执行送达不到怎么执行的相关内容。

  一、被告被执行送达不到怎么执行

  被告被执行送达不到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申请法院采取布控(一些地区可以操作,如浙江),即通过公安调查被执行人的线索。

  2、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的措施。

  4、通过各种方式调查被执行的线索,一旦发现,联系承办法官,要求法官一同前往,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被告被执行送达不到怎么执行

  二、被执行人不签送达回执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三、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送达方式,是指人民法院进行送达所采用的方法。民事诉讼法条对送达方式做了规定,规定的具体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送达时,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可交给他的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离婚诉讼中,向一方当事人送达时,在受送达人不在的情况下,不可以交给在身份上既是该方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又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人代收);受送达人指定了代收人的,可交给代收人签收。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向上述受送达人以外的人送达,视为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留置送达适用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在进行留置送达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作为见证人,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应当向见证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由和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

  (三)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委托送达,应当是在进行送达的人民法院自己进行直接送达有困难;进行委托的法院只能委托其他法院,而不可以委托其他机构或组织。在程序上,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和送达回证。接受委托的法院将有关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视为委托法院进行了送达,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四)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相符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交有关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适用转交送达的情况有三种:第一,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第二,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劳动改造单位转交;第三,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负责转交的机关、单位在收到诉讼文书、法律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六)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实际上是一种推定送达,即公告后受送达人有可能知道公告内容,也可能不知道公告的内容,但法律规定均视为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公告送达的经过。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被告被执行送达不到怎么执行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 当被告被执行送达不到的时候原告可以去申请采取布控以及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有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等一系列的措施。若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判决书到执行厅怎么执行,执行不到怎么办
你好,诉讼是有风险的,其中就包括执行不了的风险。
法院判决后如果找不到被告该怎么执行
法院可以查询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情况
律师解答动态
可视门铃摄像头正对您家入户门,可能侵犯您的隐私。您可先与对方友好沟通,说明摄像头对您生活造成影响,要
具体一下想写的赔偿协议内容。
你好,警察一般不会无故带回你。
何江律师
何江律师
1分钟前
下午好,如果你在柏众分期平台上还没有拿到这笔借款的情况之下,这个柏众分期平台上的客服就要求你转200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6分钟前
党内警告处分未满一年通常是可以参选村支部选举的。一般来说,党内警告处分是较轻的纪律处分,不直接剥夺党
赵磊律师
赵磊律师
9分钟前
你好,我这边可以帮你回答一下问题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