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让与担保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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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对后让与担保有点陌生,对后让与担保的意义可能也不清楚,那么,什么是后让与担保呢?后让与担保就是在进行让与担保的时候并未转移其担保物的财产权。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后让与担保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
后让与担保什么意思
后让与担保是以订立买卖合同的方式担保借贷债务,在担保成立的时候并未转移担保物的所有权。

二、
什么是让与担保
让与担保是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与典型担保在法律构造和规则内容上存在一些区别,但它能弥补典型担保存在的一些缺陷,在担保债权受偿和融通资金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作用,能促进市场经济繁荣和发展。
三、
让与担保和后让与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1、在权利移转时间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显然是一种在签订借贷合同到借款到期之前这个时间段里,买卖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的情形,这明显不同于狭义的让与担保所规定的权利预先移转的情形。这是两者之间最明显的区别,也是用以分别定义的基础。
2、在权利状态上,让与担保以一种既得的状态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而后让与担保取得的是对标的物将来所有权的有限制的期待权,而非对标的物所有权的直接享有,且这种期待权在将来的成就是附条件的。
3、两者最根本的区别还是在担保的效果上。让与担保中的债权人在取得担保物所有权期间,虽然其负有不得擅自处分该担保物的义务。但其一旦违反该项义务,对担保物进行处分,由于其具有外观形式上的所有权,依据《物权法》一百〇五条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担保人对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很可能遭受损害。而后让与担保由于享有的仅是对担保物的期待权,其所凭借买卖合同所享有的对担保物主张所有权的权能并不具备完善的保护措施,在此期间如果债务人将该担保物擅自处分于第三人,债权人很可能面临担保物无法实际履行仅能主张债权性质担保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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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担保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给人做担保是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被称为一般保证。在以下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1. 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 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 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上述规定的权利。
给人做担保是什么意思
具备下列要件的担保书具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和债权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是其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并且主合同依法成立生效的等。<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br/>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br/>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r/>
(二)意思表示真实;<br/>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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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条<br/>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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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八条<br/>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