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还的借款怎么打条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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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出借人受到借款人的借款,那么就意味着借款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对此出借人也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就是归还借条写收条。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收到还的借款怎么打条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
收到还的借款怎么打条
本人于XXX年XX月XX日收到某某人还款,人民币XXX元整,特写此收条证明借款已经偿还部分。
部分偿还后,还有XXX元人民币有待以后偿还。本收条一式两份,还款人和收款人各分别保管一份。
特此证明 还款人:
收款人:吴某
证明人1:张某
证明人2:李四
XXX年XX月XX日
注:1、一式两份,要用复写纸复写或打印。

二、
收条的格式条款
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
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2、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3、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三、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借款人清偿全部借款之后,出借人就需要归还借条给借款人,并且写一张收条给借款人表面受到借款。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收到还的借款怎么打条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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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借款的借条效力是怎么样的?
法律分析:写了欠条没收到钱,在法律上代表两人之间的借款未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以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为生效要件。
实践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在订立借款合同时,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收到借款没有借条怎么处理
借款时没有借条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补写借条;或者出借人可以依法收集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例如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br/>
法律依据:<br/>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br/>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br/>
证据包括:<br/>
(一)当事人的陈述;<br/>
(二)书证;<br/>
(三)物证;<br/>
(四)视听资料;<br/>
(五)电子数据;<br/>
(六)证人证言;<br/>
(七)鉴定意见;<br/>
(八)勘验笔录。
<br/>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br/>
第六十四条<br/>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打了借条没有收到借款怎么办
打了借条不还钱,起诉如果没有过诉讼时效;出借的凭证属实,法院最终认定借贷事实确有发生,且判决后对方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法院执行成功,那么钱能要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br/>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br/>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br/>
(二)有明确的被告;<br/>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br/>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br/>
第一百二十条<br/>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br/>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