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有哪些义务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生活中,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双方在法律上便形成了债务关系,出借的一方是债权人,借款的一方是债务人,债务人依法承担什么义务责任,债权人又依法享有什么权利和。找法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债务人有哪些义务的问题。

  一、债务人有哪些义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二、债务人享有哪些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债权人的权利

  1、债权人代位权

  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从法律意义上讲,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不对其 他人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债务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

  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免除债务权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免除债务的全部。

  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同时,免除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免除。

  3、债权转让

  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 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 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 享连带债权。

  4、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受法律保护,享有一定的权利与相应的义务。债权人享有收取债务的权利,而债务人则是承担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和债务人依法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债务人有哪些义务的法律知识。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债权债务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349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物业有哪些义务,子女对父母有哪些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
担保人有哪些义务?
只能由你还款后,向你的朋友追偿。
担保人有哪些义务?
你可以炸债务人追偿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本人对继母有哪些义务
你好,只要把原来欠她的钱还她,每个月正常给她赡养费就没有其他问题了。
欠两千块能起诉吗
欠两千块能起诉吗
债权债务法律
撕毁欠条犯法吗
撕毁欠条犯法吗
债权债务法律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钱会被划掉吗?
要看其他银行是否也做了冻结
欠4000块钱报警有用吗
欠4000块钱报警有用吗
债权债务法律
今天去人力资源公司兼职面试,不退,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不是骗子。
建议谨慎处理,一般正规的用人单位不会让求职者先交部分费用
派出所能不能要求打人方提前支付医疗费用?
你好,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如构成伤残,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
希望申请失业补贴,这是什么意思?还能继续申请吗?
单位没有缴纳失业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因为抢劫进监狱,找不到被害人,减不了刑,怎么办呢,应该怎么找呢
一、可以对抢劫罪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可以对抢劫罪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如下:(1)犯罪嫌疑人自首;(2)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犯罪嫌疑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