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其中之一的则视为无效:
1、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5、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6、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7、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8、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9、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
1、借条。
1)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2)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欠条。
1)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2)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1、名称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2、把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写入借条中,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3、把借款时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4、写清出借人、借款人的全名。
5、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什么样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一般借条如果违反法律的规定,属于恶意欺诈等行为作出的就是无效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