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操作的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生源地助学贷是我国特有的贷款制度,针对的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避免学生因学费问题而入不了学,而且该贷款在学生在读期间是不计算利息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操作的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操作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如下:

  1、首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填写续贷的“申请表”和“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填写完成后提交;

  3、如果“续贷声明”审核通过了,学生可以导出“申请表”,然后签字;

  4、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其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5、中心出具回执单,学生需要将其交给高校的老师,再由老师录入系统,成功录入系统后即表示续贷成功。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操作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

  有关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 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

  《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提出续贷申请,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并签字即可。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操作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具体流程要怎么做?
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候需要明确采取哪种担保方式、担保的范围、担保的期限,主债权的相关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