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亡给付。指的是被保险人经过意外风险不幸死亡时,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风险导致残疾时,保险公司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受到意外风险导致产生了医疗费用支出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公司给付停工保险金。
意外险的赔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残疾赔偿、死亡赔偿、医疗赔偿和停工赔偿。
1、死亡赔偿: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属于一次性给付。
2、残疾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包括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药费、专家会诊费等必要支持费用。
4、停工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相应的误工费、近亲属探望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等费用。
目前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万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50元,50元以上部分赔付80%,最高赔付金额8000元。特定交通意外指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车、轮船,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意外身故或伤残。意外住院津贴免赔天数为3天。
1、所有索赔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索赔申请书;保险凭证(电子保单);被保险人身份证件;护照出入境记录页及持有人页(涉及境外旅游);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有)。
2、身故保险金需提供的材料
完整的病历、诊断证明;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受益人的身份证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3、残疾保险金需提供的材料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用以确定受益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受益人银行存折(卡)复印件;意外事故证明、残疾鉴定书;
4、意外医疗保险金需提供的材料
完整的门急诊和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医疗费发票和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人身意外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大家应该对人身意外险都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了,如果要索赔的话记得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