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吗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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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征地拆迁补偿是指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所享有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征用并补偿的行为。征地拆迁作为当今社会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是需要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补偿的。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吗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吗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吗 

  二、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吗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目前的拆迁补偿的标准主要是依据人口以及房屋的面积来进行计算补偿的标准。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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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因情况而异:一种是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综合考虑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费用及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因素进行计算;另一种是通过房屋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即提供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相当的房屋进行置换,在此过程中可能会涉及房屋面积、地段等具体因素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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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不可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包括: 1.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 周转补偿费,根据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 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此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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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根据当地政府根据当地房屋市场价格制定的补偿方案确定,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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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边咨询法律问题具体是什么,双方有没有进行调解,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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