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征地怎么补偿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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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建筑行业中,因为工程建设施工或者是地质勘查,可能会需要临时征用土地作为使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是要对被征用土地的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临时征地怎么补偿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临时征地怎么补偿

  1、因工程施工需要,经批准临时借地的补偿,一般包括:青苗费、农作物年产值损失,还耕后地力恢复期的产值损失以及借地单位如无能力还耕的,还应根据耕地受破坏的程度,酌情支付还耕费。

  2、工程施工借地的费用,统一以该地区的青苗补偿费为一个计算单位,按借地时间长短分别予以补偿。青苗费标准按现有的规定执行。

  3、临时借用非耕地的按所在区(县)青苗费减半补偿,造成地上附着物损坏的按值计算。

 临时征地怎么补偿 

  二、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

  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三个月内发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对于临时征地怎么补偿是没有同意标准的,因为根据被征占用的地域范围不同,各地经济水平不同,具体补偿还是要看实际情况来确定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临时征地怎么补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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