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条与借款条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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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欠款条与借款条的区别体现在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情况下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还款日期到来之日起计算;而欠条则是在债权人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欠款条与借款条只是在计算诉讼时效的起始日期上有些许差异,其他的法律效力、诉讼年限等等内容是一致的。

欠款条与借款条的区别

一、

欠款条与借款条的区别

  借款条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借了款项后,借款人以文字作为证明而书写的借据。欠款条则是指当事人双方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债务,或者经过清算以后,债务人需给付债权人款项,但在债务人当时没有给付能力或不愿意及时给付的情况下,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以文字作为证明而书写的欠据。借款条和欠款条相同处,即均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但二者是有区别的:

  即“借款条”在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出借人、即债权人即可以我国《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在二十年的最长时效内向法院主张权利、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还款。而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借款条”,在债务人逾期不归还的情况下,应从还款日期到来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

  那么,对于“欠款条”而言,情况应就与之不同了。即欠款人如果出具的欠据没有注明还欠日期,出具欠据之日就是双方债权债务形成之时,也是债权人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之日。所以出具欠据之日就是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欠款、主张权利之时,债权人应该在出具欠据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否则就丧失了胜诉权。反之,如果欠款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因为债权债务关系在出具欠据之日起已形成,即使没有到还欠日期,债权人既可在出具欠据之日起、还欠日期到来之前向法院主张权利,也可在还欠日期到来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而不超过诉讼时效,受法律保护。

 欠款条与借款条的区别  

二、

欠款条与借款条的法律诉讼的时效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借条确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宽展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一)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二)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三、

偷借款条构成盗窃罪吗

  借条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和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1月4日通过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有价支付凭证性质相同,因此借条可以成为盗窃罪的侵犯对象。

  借条能成为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所侵犯的不仅仅是有形的实实在在的财物,而且更主要的是侵犯了公私财产的合法所有权。

  借款凭证本身虽不是财产,但却是财产权利的主要证明凭证,在已经提起的民事案件中甚至是唯一的证明凭证,丧失了这种凭证,债权人就难以甚至根本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财产权利,甚至最终会丧失财产所有权。因此,可以说在特定情况下,借款凭证往往就等同于同值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被盗物品数额的计算对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进行了区分,规定了盗窃不能够即时兑现或必须提供证明才能兑现的,其数额不能计算为盗窃财物的数额。借条没有兑现或部分兑现,不能作为盗窃数额计算,仅仅是作为一种债权凭证。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2条第(四)项明确规定,财产包括证明对这种资产或者权益的法律文件或文书,括债权债务凭证也应归纳在内。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欠款条与借款条的区别”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借款条当中需要对双方借款的数额、有无利息、还款日期、违约责任等等进行约定,最后一定要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字盖章,这样才能保证该借款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签字之后才会生效。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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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和借条有区别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如下: 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协议,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而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
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有啥区别,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的区别有: 1. 对象不同:借款合同的对象一般是自然人或者公司,贷款合同的对象通常是银行。 2. 定义不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对方,对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贷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3. 形式要求: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 内容要求: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区别,有没有法律依据
借款协议和借条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协议通常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在协议上签字,协议即成立。而借条则要求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贷款义务方即时支付借款,关系即成立。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承诺到期返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有其他约定则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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