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首饰抵押借款合同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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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俗话说,盛世古董,乱世黄金。作为中国古代历史上的货币,黄金的价值是一直很保值的。现在的家庭也热衷于购买黄金首饰,不仅可以佩戴,还具有升值空间。有时候向他人借款,黄金首饰也是一个好的抵押物,那么黄金首饰抵押借款合同是怎样的?现在,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黄金首饰抵押借款合同
今借到xxx人民币xxxx元。双方约定于xx年xx月xx日归还。今以金项链一条(应该注明成色、重量、市场价值等)抵押,借款到期归还后,金项链原物归还给借款人。如果到期不能如约归还借款,金项链任由出借人处理。
此据!
借款人:xxx
借款日期。

二、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
(1)担保人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2)当事人恶意串通签订的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担保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损害国家利益的担保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4)担保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为无效担保合同。
(5)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担保合同或者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或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担保合同,被代理人不予追认,也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其担保合同对被代理人不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三、民间借贷利息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黄金首饰抵押借款合同的相关内容。综上,抵押合同的签订一定要符合法律规范,还有就是对黄金首饰的成色、重量、市场价值等写明白。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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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