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征地程序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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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及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那么国家征地程序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国家征地程序如下:

  一、发布征地通告

  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地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书面告知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征询村民意见

  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其中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级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市、县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四、拟定“一书四方案”并报批

  市、县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意见、听证结果、调查登记结果,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五、发布征地公告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七、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八、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十、实施补偿、安置方案

  政府按照规定补偿、安置,被征地的村集体和村民交付土地。

  以上就是国家征地程序的相关内容,找法网小编提醒大家,征迁的一个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使得我们生活地更好,因此我们要时刻记得“征迁不能使被征迁人生活水平降低”这一原则。一旦补偿标准不合理时,要依法维权,自身维权困难的,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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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地补偿都标准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如下: 1. 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安置补助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 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需注意,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事项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若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政府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在签订补偿协议时,应确保相关费用足额到位,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达成协议。若个别难以达成协议,应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后,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哪些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的标准规定为: 1. 征收土地时,补偿应基于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 2. 征收耕地时,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 安置补助费根据所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 4. 其他附着物有特定的补偿标准。 征用土地时,同样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对于征用其他土地,其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需参照耕地相应的标准规定,由各地自行确定。
2022年征地补偿标准应该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4)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 2、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国家征地流程具体是什么 1、征地申请; 2、政策审查; 3、勘测定界; 4、发布征地预公告; 5、征地调查; 6、社会保障情况调查; 7、社会保障方案审查; 8、组织征地听证; 9、征地报批; 10、缴纳报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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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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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招聘通常需要政审,具体以招聘公告为准,建议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你好,请问是专职还是众包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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