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能否申领失业保险金?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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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问题咨询】李某原是一家企业的工人,因过失伤害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工厂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出狱后李某一直没有工作,生活困难。入狱前李某在单位交了多年的失业保险金。请问:李某还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问题解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108号)中规定:“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因为他在工作期间曾多年交纳失业保险金,根据上述规定,他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但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有期限规定的。《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规定,(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因此,李某可根据自己的缴费情况办理相关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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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金超期怎么办?
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一)本人身份证明。第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第十三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第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积极求职;(五)法律。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除名和辞退的,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第十二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其中,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一)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职业培训情况。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三)被用人单位开除、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
我想申领失业金,怎么办?
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个人原因而中断就业的;
(三)已完成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