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分层地上权概述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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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营造建筑、隧沟渠等工作物而使用该他人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地上权。分层地上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的土地的上下空间内所设定的地上权。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地上权的概念

  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营造建筑、隧沟渠等工作物而使用该他人土地的权利。

  二、我国现行地上权的体系

  1、国有土地设立的地上权,主要是建筑用地使用权和分层地上权;

  2、集体土地设立的地上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和乡村用地使用权。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地上权。《物权法》第135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

  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利用、生产经营和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

  第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物为城镇国家所有土地;

  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目的限于在其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性质是地上权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则用益物权的一般取得原因(如转让、继承等),自然也适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取的初次取得有如下两种方式:

  第一,土地使用权出让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1)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协议、招标和拍卖。

  (3)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4)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登记时设立。

  第二,划拨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1)概念土地划拨,是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交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2)类型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包括: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用地。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1、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1)占有土地的权利;

  2)使用土地权利;

  3)处分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2、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1)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费用的义务;

  2)合理使用土地的义务;

  3)土地保护义务;

  4)恢复土地原状的义务。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动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的概念: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合同方式再行转移的行为。

  2)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则:只有在自然人、法人之间才可以进行转让;转让的标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进行物权变动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时其地上物所有权应当一并转移。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的概念:抵押人以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从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的规则: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客体是建设用地使用权;须订立书面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也随之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在设定抵押以后,抵押人可以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以后,如果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之上已经设定了房屋租赁关系的,原则上不应影响到原租赁关系的存在,但抵押人应当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承租人。

  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

  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的行为。

  2)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规则: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客体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须订立书面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人不包括国家,而仅限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的原因: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

  2)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效果: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收回土地。登记机关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七、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关系

  我国采用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相结合的立场。在房产和地产的交易中,建筑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必须共同作为交易标的,不能单独流转、抵押和出租。

  八、乡村建设用地使用权

  乡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乡(镇)村企业等自然人、法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地上权。《物权法》第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九、分层地上权

  分层地上权的概念:在他人所有的土地的上下空间内所设定的地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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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
你国有土地,顾名思义,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政府把土地以出让的方式“卖”给企业,或者以划拨方式划拨给组织或个人,都只是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且我国出让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大多是三十年,五十年,七十年)。城市里面购买商品房的,也能够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企业有偿得到了土地使用权后,需要办理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总证(也就是所建楼房所在地块的使用权证);个人购买了楼房中的一套房子后,根据分摊系数,能够获得该地块一定比例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得到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分证。因此,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等于实际商品房面积,而土地证上面的面积就会小的多。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一般来讲一个村子就是一个集体,村子的土地所有权归村组织所有。县级人民政府对村组织所有的土地进行确权并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村集体再把土地分给村民,农村一般习惯说自己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实际上仅仅只是使用权,只是这个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一样,它没有期限。我们平常最常碰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就是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也就是房子的土地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该证代表使用权人对该宗地上建筑物所占集体土地具有使用权,当对该宗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流转时(比如农村房屋交易或继承等),该土地的使用权也跟着进行流转。 要改变集体土地的性质,只依法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但是国有土地是没有任何办法转为集体土地的。又由于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不一样,城市户口的居民无法购买农村土地的使用权。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方便说下你的争议内容吗
可以在拍卖完成之前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签订和解协议。
可以提供身份证明以及近亲属关系证明,向上级部门要求审核。
郭进律师
郭进律师
2分钟前
你好,查询开房记录需要申请律师调查令。
可以向对方主张,因为双方没有约定明确的还款期限。
文学记录会在档案里有所体现,因为这档案是终身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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