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能索要利息吗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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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06条的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同时根据该法第211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张先生问:2013年,我朋友王某向我借款5万元,当时打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请问我可以要求他立即还款吗?如果他迟迟不还,除了本金之外我能向他索要借款利息吗?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06条的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同时根据该法第211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的情况下,该笔借款应当认定为不定期无息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对于催告期满之前的利息出借人无权主张。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的规定,公民之间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因此,如果您朋友在催告期满后仍不归还欠款,您有权自催告期满的次日开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向其索要借款利息及借款本金。
综上,在您的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的情况下,您可以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如果这一合理期限届满,借款人仍不还款,您有权自催告期满的次日开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向其索要借款利息及借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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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的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和利息能要回来吗口头约定的利息
你好,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