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放弃继承权 并非转移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陈某放弃对母亲房产继承权,将房屋过户到父亲名下,待我们离婚后,陈某继承父亲遗产,获得了该房屋,这是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近日隋某起诉前夫陈某,要求依法分割该房屋,但,其诉求被海淀法院判决驳回。...

  “陈某放弃对母亲房产继承权,将房屋过户到父亲名下,待我们离婚后,陈某继承父亲遗产,获得了该房屋,这是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近日隋某起诉前夫陈某,要求依法分割该房屋,但,其诉求被海淀法院判决驳回。

  陈某父母原有一套房屋,陈母2008年去世后遗产未分割,2012年陈某放弃继承母亲遗产,由陈父继承该房屋。陈某于2013年起诉隋某要求离婚,2014年4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陈父于2013年6月去世,留有一份公证遗嘱,将该房屋留给陈某。双方离婚后的同日,陈某办理继承公证,将该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隋某遂认为陈某恶意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经审理,该房屋并非二人夫妻共同财产,故也不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故此,对隋某要求分割该房屋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陈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否有效?是否侵犯隋某的合法权益?对于此案的这两个争议焦点,法官认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也就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可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放弃遗产继承的行为系法律赋予继承人独有的权利,该行为系陈某依法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且该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影响原夫妻关系另一方履行对其子女、配偶的法定义务,此案中并未侵犯隋某的合法权益。故此,陈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未单方面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而仅是处分了其作为法定继承人个人享有的继承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另一方签署放弃继承权,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您好,婚后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赠与并明确赠与一方,为一方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归还部分房款,分居后妻子放弃继承权,由其母亲继承,是否可以主张放弃继承无效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参照。
律师解答动态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1分钟前
遇到这种情况确实让人气愤。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我来帮您分析一下:首先,这种
一般是不可以随便拍的,你有什么事情吗?你要投诉他。
刘潮生律师
刘潮生律师
23分钟前
如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核。
刘潮生律师
刘潮生律师
23分钟前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有报警的,责任的大小,由交警部门作出认定。
封云凯律师
封云凯律师
26分钟前
一般情况下,父母网贷不还,子女是能够进入国家电网工作的。国家电网在招聘员工时,主要考核的是应聘者自身
王强律师
王强律师
33分钟前
向当地教育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