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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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结婚前的房屋被征收,拿着征收款再建的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1月28日,韶山市人民法院法官以案说法,向我们解析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件。案情回顾:2005年1月,罗丽丽和张玮喜结连理。婚后,罗丽丽...
结婚前的房屋被征收,拿着征收款再建的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1月28日,韶山市人民法院法官以案说法,向我们解析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05年1月,罗丽丽和张玮喜结连理。婚后,罗丽丽来到韶山农村的夫家,和公婆一起居住。
2008年下半年,张玮所居住的乡村进行整体征收拆迁。根据当地政策,张家的房屋拆迁获得了24万余元补偿费,此外还有每人1.5万元的土地补偿费和3.2万元的拆迁奖励。经当地政府安排,张家在第二年获得了110平米的建筑用地。随后,张家人用拆迁补偿款建起了一栋四层楼的房屋,房屋登记在张玮父亲名下。
2011年12月,罗丽丽与张玮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她一气之下离家出走。2013年9月,罗丽丽来到韶山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自己与张玮离婚。
庭审时,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小孩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说起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却各执一词。这栋婚后新建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现有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如果属于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又该如何分割?
法官解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虽是罗丽丽和张玮结婚后所建,但房屋宅基地及资金均来源于两人婚前张玮父母的祖业,不应属于现有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不适合家庭成员平均分割。
但原房屋的拆迁奖励,是家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应属于家庭成员共同财产,罗丽丽可分得其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因离婚后罗丽丽无固定住房,属于困难方,张玮应予以经济帮助。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罗丽丽可获得张玮一次性补偿8万元,并获得原房屋拆迁奖励中属于她本人的份额。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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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以后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么?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那么房子可能属于共同财产么?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