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应继承的份额要回来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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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王女士咨询,公婆共有的一套房产,丈夫先去世,后公公去世后,婆婆、儿子、儿子的两个姑姑四人去公证处,就儿子及两个姑姑放弃继承权做了公证,后房子过户至婆婆一人名下。现在儿子反悔,问可否把自己应继承...
王女士咨询,公婆共有的一套房产,丈夫先去世,后公公去世后,婆婆、儿子、儿子的两个姑姑四人去公证处,就儿子及两个姑姑放弃继承权做了公证,后房子过户至婆婆一人名下。现在儿子反悔,问可否把自己应继承的份额要回来?
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本案中王女士的儿子在遗产处理后反悔,主张其继承权,法律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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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份额应是多少
您父母的财产由一半是您母亲的另一半作为您父亲的遗产由您母亲和四兄妹继承一般是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