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遗产 兄妹是否有份?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高家有兄弟姐妹5人,高某排行老四。大哥去世后,余下的4个兄弟姐妹与大哥的遗孀也就是他们的大嫂因一栋房子的继承问题产生了分歧。高某的父亲去世得早。高父生前单位为了照顾高父一大家子人,遂聘用高某...

  高家有兄弟姐妹5人,高某排行老四。大哥去世后,余下的4个兄弟姐妹与大哥的遗孀也就是他们的大嫂因一栋房子的继承问题产生了分歧。

  高某的父亲去世得早。高父生前单位为了照顾高父一大家子人,遂聘用高某的大哥作为单位员工继续在单位工作。大哥结婚时,单位给他们提供了一套公房居住。后来,单位公房改革,大哥和大嫂就购买了这套房并登记在大哥名下。

  2002年大哥因疾病离开人世,但名下的这套房产一直没有变更登记。2006年,高某的母亲也因病去世。2014年,大嫂想卖掉房子去另一个城市和儿子生活,但要先将这套房过户到自己名下才可出售。

  由于是从一个已故人名下将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管理部门要求死者的全体继承人进行公证后才能办理。高某最小的妹妹认为,如果不是因为父亲单位照顾,大哥就不会在单位上班,更谈不上分到这套房子,四个兄弟姐妹应该有继承权;但高某的二姐认为房子是大哥和大嫂的共同财产,大哥没了,自然就是大嫂的;高某的三哥认为小妹妹说的有道理,他们应该有继承的份额,但是他听说继承有两年的时效,现在大哥去世十多年了,恐怕他们的权利已无法得到保障;高某很矛盾,如果稀里糊涂放弃权利,他也不甘心。

  兄弟姐妹4人一番争论后,最终决定去咨询律师。如果法律规定他们有继承权,他们就要跟大嫂明确权利,然后再决定是否要继承份额;如果法律规定他们没有继承权,便随大嫂自行处置房产。所以,4人派高某为代表来到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诊断

  这套房哪部分属于遗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高某大哥的这套房屋是不是其个人财产?

  广衡所主任律师赵三平分析说,该套房屋虽然是高某大哥单位的分房,但是在大哥大嫂婚后才共同购买,取得所有权,所以很明显是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意味着不是整个儿房屋都是高某大哥的遗产。应先将属于大嫂的份额分离出去,剩下的才是高某大哥的遗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分割时各占二分之一份额。

  因此,属于高某大哥遗产的只有该房屋的二分之一。

  高某大哥死亡时谁有继承权?

  公民继承遗产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高某的大哥在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就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顾名思义,就是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

  在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都是依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和婚姻关系来确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减少和避免继承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可见,高某的大哥死亡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大嫂、母亲及大哥的孩子都存在,他们三人拥有对大哥遗产,即该套房屋二分之一份额的继承权。

  因此,应该由大嫂、大哥的孩子及母亲共同继承该房产的二分之一。但是,由于大哥去世后,该房屋并没有及时进行分割,依然登记在大哥名下,所以母亲并没有实际取得该套房屋的六分之一份额。

  母亲死亡继承权是否消灭?

  现在母亲已经死亡,那么母亲对该房产的继承权是否随其死亡而消灭了呢?

  赵三平律师分析说,依照法律规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遗产的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依法在数个继承人之间分配遗产,而使遗产实际归转各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那么,遗产分割应当在继承开始后的什么时间内进行呢?对此,我国继承法并没有做相应的规定,遗产分割的时间完全由继承人自行决定。

  如果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则他们仍然具备继承资格,享有继承权,这时就发生了转继承。转继承,又称为再继承、连续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

  回到本案,高某的母亲死亡时,该套房屋还登记在高某大哥名下,即没有做任何分割,直到现在其大嫂才开始着手过户的事情。也就是说,高某母亲的死亡正好发生在高某大哥死亡、继承开始但遗产尚未分割之前,完全符合转继承的制度规定,所以现在分割大哥的遗产时,母亲应该继承的份额就应转由她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

  对于高某母亲来说,配偶和父母都早已死亡,如今只有其子女拥有继承权,即高某和其他三个兄弟姐妹可以继承。

  大哥是否还可以继承母亲份额?

  高某的大哥也是母亲的子女,但他已经死亡,是否还可以继续继承?赵三平说,这种情况下法律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也就是说高某的大哥先于其母亲死亡,大哥的子女可代替其父亲继承祖母的遗产。

  另外,高某兄妹四人对该房产部分享有继承权,他们所担心的时效问题,在本案中也不存在。继承的诉讼时效,指的是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二年之内如果不提起诉讼就丧失了胜诉权,由于本案中的遗产一直没有实际分割,并不存在继承人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形。因此,如果继承人之间因分割发生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继承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5492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弟弟殉职,(父母过世)弟兄姐妹如何继承遗产?弟兄姐妹的子女能否继承遗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你的弟弟没有遗嘱留下,那么按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你的弟弟没有遗嘱留下,那么
父亲的遗产我有份吗?
你依法享有继承权。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的房子兄弟姐妹是否有份?
你好,如果动迁的时候分得房屋已经归你们了,那么其他人没有份额
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人能最先继承
第一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具体操作中,先确定遗产范围和继承人身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若存在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保公平合理。
股权能分开继承吗
股权可分开继承。操作方式:1. 协商确定分割比例;2. 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3. 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分割方式。
另一个孩子没有签字,我该怎么办?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此事
你好,请问老人在世,立了遗嘱,又写了放弃声明,她的房产继承人可以转送他人吗?
可以转送,但需遵循法律程序。若遗嘱有效,按遗嘱内容执行转送;若放弃声明合法,房产归其他继承人,再依据其意愿转送。涉及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遗嘱在前,土地使用证在后,遗嘱继承人有权利撤销这个证吗?
遗嘱继承人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或协商处理。若土地使用证发放存在法律问题,可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若仅因遗嘱与土地使用证冲突,可与相关方协商,或重新立遗嘱解决。
老人有两个儿子,相应的老人的遗产大儿子继承了,现在大儿子不想要老人了应该怎么办
大儿子应继续扶养老人。如协商不成,可寻求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具体操作包括:1.与其他继承人协商老人的扶养问题;2.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如协商和调解均无
我公公名下一套在还贷的房产我爱人婚前也参与还款了我爱人死后这套房是否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该房产是否作为遗产分割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您爱人婚前还款部分可证明为共同财产投入,则此部分可视为遗产。处理方式包括:1.协商确定遗产份额;2.调解委员会调解;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