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对第三人占有的被查封车辆的执行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老百姓的消费、购买能力大大增强,昔日为之梦想的私家车逐渐进入普通家庭,汽车成为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随之而来,在诉讼案件中权利人对被告的汽车进行的查封保全也大大...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老百姓的消费、购买能力大大增强,昔日为之梦想的私家车逐渐进入普通家庭,汽车成为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随之而来,在诉讼案件中权利人对被告的汽车进行的查封保全也大大增加,进而将查封的结果自然被带入了执行程序中。大部分的申请人认为,被执行人的车辆被法院查封后就能得到有效的处理,但事实上法院在执行中不管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难以掌控,下面就怎样对查封的车辆执行进行初步的思考。

  通常情况下,被执行人很少会将查封的车辆自动的交给法院处理或者改由申请人进行保管,基本上仍由被执行人占有、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对查封车辆的扣押相对比较容易解决,只要对被执行人使用的车辆直接采取扣押措施就能解决问题。但在执行实务中,往往被查封的车辆已由第三人所占有。而第三人占有也存在两种情况:1、第三人的有权占有,即被执行人因未履行对第三人的债务或者向第三人借款等而将车辆质押、抵押给第三人。2、第三人的无权占有,即在没有得到被执行人得同意下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的第三人强行将被执行人的车辆占有。不管是有权还是无权占有,还是在查封前或是查封后占有,法院在执行中都很难进行审查,如何扣押车辆就成为了难题。

  第一种意见认为,一旦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法院查封,其财产就在公法的保护下,其财产的所有人就失去了处分的权利。执行制度保护的权利的重点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动用公权力实现自己的权利,其实现债权的成本比较大,而且机动车流动性大、易转移隐藏,往往申请人要花费大量精力去寻找线索,所以一旦申请人向法院提供了车辆的位具体位置,法院应该履行扣押车辆的职责。

  第二种意见认为,只有查封的车辆在被执行人的实际控制下才能采取扣押措施,如第三人占有查封的车辆,因为执行行为的相对性,法院只能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不能对第三人使用,而机动车辆没有占有人的配合往往很难扣押。同时,如果不能成功采取强制扣押措施,既影响了法院执行的司法权威,又促使第三人再一次的转移车辆,使查封车辆更难以查找。所以原则上第三人占有的车辆不能扣押。

  第三种意见认为,查封的效力仅及于被执行人对机动车进行抵押、处分等权利,对于被执行人的其他权利法院缺乏有效地制约措施。执行中对于第三人是否有权、无权占有还是合法、非法占有通常无法审查清楚,如强行扣押不但不能有利于解决案件而且还增加执行法院与案外人之间的矛盾。更不利于保护善意的第三人。所以,当申请执行人在向执行法院提供查封车辆的信息时,执行人员应该到场,在查明初步的情况后,根据具体的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扣押的执行措施。

  我们认为,第三种意见既从实际出发,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也更具有可行性。理由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的精神,均侧重于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不能因为强制性执行而增加第三人的负担或者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占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的,法院虽然可以查封,但不能影响第三人对该财产的占有和使用。所以执行人员不应当立即做出扣押的裁定,应该向机动车的占有人调查机动车权属。该机动车是否为其所有,是否已经买受,是否设定担保物权,是否有偿出租或者出借,等等,笔录中应详细记明依据何种法律关系占有以及物权变动的时间、地点、价款其相关证据等。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依据现有的证据能确认无权占有的,法院应该采取扣押措施,如第三人强制阻挠则可以对其以妨碍执行公务进行处理。依现有证据不能确认第三人是无权占有的,应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既要合理有据的对申请人释明法律的规定,同时也要告知占有人应该行使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当然,在法院对第三人占有车辆采取扣押措施过程中,第三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时,可以寻求救济途径。具体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法院未按照法定的查封条件对车辆进行查封,第三人可以对查封行为提起执行异议;另一种是第三人对查封的车辆主张其所有权,可以在实体上提出执行异议。

  综上所述,法院对涉及第三人占有查封车辆的执行应该十分慎重,除紧急情况先采取扣押等措施外,一般要经过详细的调查属实后再采取强制措施;另外,申请执行人自己也要主动并且及时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债权债务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595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我负次要责任,在法院诉前保全查封我车辆打官司能要求赔偿我营运损失吗?赔偿有标准吗?
可以要求,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可以按照运输的平均利润。规定不能解决问题,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我买了一台外省的小车,车子的单位向银行代款了,法院冻结单位的所有财产包括车辆,请问我该怎么办
这个车现在肯定已经不能过户了,当初买的时候不了解情况吗,现在的车你是否还开着哪。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如何区分债务人与债权人
法律分析: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区别: 1、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
对方已经起诉了就不能行使代位权吗,如何起诉欠款人
个人欠债不还的,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
您好请问,欠钱不还对方耍赖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是可以报警的,但是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是治安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因此当事人可以采用协商、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解决欠钱不还这一民事纠纷。法律依据:《
你好,我想问一下上诉状借条是会提交给法院吗?
有关借条起诉的纠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按照借款合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
你好,我跟我女朋友分手了,之前大额转账的钱能要回来嘛
可以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协商不成,可以要求退款i,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解决,进一步沟通我,帮你处理
在公安机关所立下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公安局不会立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去法院调解或起诉,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一)原告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