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借贷出具多份借条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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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权人持借条起诉,法官发现债权人持有债务人出具的多张小额借条,而这些借条均是在这20万元的基础上出具的利息之类的内容,并非真实存在的借款,总额达80余万元,而实际
杨某和娄某本是邻居,相交甚好。2009年8月,娄某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利息每月5000元。今年2月,杨某向娄某催讨借款,然而,娄某却拒不还款。为此,杨某将娄某告上宁波宁海法院要求归还借款20万元。
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娄某颇为忧虑地表示,杨某起诉的这张20万元的借条是已经作废的,当初大家关系比较好就没有收回来。现在杨某手中还有娄某换据时出具的 34万元借条,如今原告起诉这20万元借款,要是以后再起诉34万元怎么办?然而娄某对于自己的这一说法,他又拿不出任何的证据予以证实。
庭审过程中,双方质证后,最终杨某承认了手中起诉的这张20万元的借条是已经作废的,对另外一张34万元的借条予以认可。
此外,法官发现在杨某手中还不止这两张借条,尚有娄某出具的多张小额借条,而这些借条均是在这20万元的基础上出具的利息之类的内容,并非真实存在的借款,总额达80余万元,而实际借款仅有20万元。
经法院调解后,最终双方就还款达成庭外和解,娄某向杨某重新出具借条,而此前杨某手中持有的娄某所出具的所有借条均作废。杨某撤诉。
法官提醒:在日常的民事行为中,这种一次借贷出具多份借条的事情并不少见,多因为双方关系较好,双方本着互相信任的心态,在换据或者进行利息结算的时候并未抽回旧的借条,但这也为双方之后的矛盾埋下了隐患。所以,在从事民事行为时,应本着“亲兄弟明算账”的原则,双方严格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来办,也避免了以后类似的纠纷发生,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记者 言生 金萍 屈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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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放贷借贷宝打的借条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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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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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贷纠纷没有借条
你好,没有欠条,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也可以,比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银行的转账流水等。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