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6月10日与xx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公司于2016年9月迁至吴江。当时给它加了700元工资,工资就成了基本工资219.04万。但没有强调新合同,保留上海原合同。今天2016年11月
更新时间:2020-12-05 08:56:19
问题描述:
我于2015年6月10日与xx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
合同。公司于2016年9月迁至吴江。当时给它加了700元工资,工资就成了基本工资219.04万。但没有强调新合同,保留上海原合同。今天2016年11月14日,公司辞退了我,让我签离职协议,明天不用上班了!根据劳动法,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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