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只有证人证言是不足以采纳的。
(一) 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
(二) 相关性:又称为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
(三)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
(一)证明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刑事诉讼证明是指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审判机关提出、运用证据阐明系争事实,论证诉讼主张的活动。
2、如何理解:
(1)诉讼证明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
(2)诉讼证明的目的是为阐明诉讼中的争议事实;
(3)诉讼证明只在审判阶段发生;
(4) 诉讼证明受证明责任所影响或支配;
(5) 诉讼证明是一种具体的诉讼行为,直接受各类诉讼法律规范和调整。
(二)证明对象
1、概念:指诉讼中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问题。
2、我国的刑事证明对象
(1)实体法律事实:
A、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
B、作为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事实;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犯罪后的表现。
(2) 程序法事实
(三) 证明责任
1、概念:证明主体为了使自己的诉讼主张得到法院裁判的确认,所承担的提供和运用证据支持自己诉讼主张以避免对于己方不利的诉讼后果的责任。
在我国,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应当收集证据、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2、举证责任的两种情况:控诉主体和辩护主体在审判阶段负有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义务;诉讼当事人承担的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义务。
(1) 公诉案件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承担——由公安司法机关承担
(2) 自诉案件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的承担——自诉人负有举证责任
(3) 特殊情况下的被告人负有的举证责任
(四) 证明标准
1、证明标准的概念:指法律规定的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上的要求。
2、证明标准的主要意义
(1) 是衡量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是否切实履行举证责任的判断标准;
(2) 恰当设定只能革命标准有利于保证程序的公平和公正。
(五)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1、 外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标准或“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2、 我国规律规定的证明标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前者指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都必须查清,后者是对证据质和量的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只有证人证言是不足以采纳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只有证人证言能采信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