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
更新时间:2012-12-10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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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因为各种诉讼案件都是社会上发生的,案件一经发生,往往就会被人所感知,因此借据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国民事诉讼...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因为各种诉讼案件都是社会上发生的,案件一经发生,往往就会被人所感知,因此借据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国民事诉讼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 证人证言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述的与案件情况有关的内容。
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或侦查机关所作的陈述。
以本人所知道的情况对案件事实作证的人,称为证人。证人制度在罗马法中即已形成。罗马法对证人资格有严格限制,如对于法律行为的证明,非在场人不得为证人等。资本主义国家诉讼立法中,都有关于证人资格的规定。一般说,凡能了解和表达证言事实,并能理解宣誓的法律义务的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作为证人。英美法系国家规定,当事人(除公诉人)、鉴定人可充当证人。但大陆法系国家规定,当事人、鉴定人不得作为证人,当事人陈述与鉴定人意见是独立的证据种类。
证人证言在中国古代诉讼中也早就被用作诉讼证据。《周礼·地官·小司徒》记载:“凡民讼以地比正之。”《周礼·秋官·朝士》记载:“凡属责者,以其地傅而听其辞。”说明诉讼中可由案发地的知情人作证。睡虎地秦简“封诊式”中也有询问证人的具体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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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人证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效力规定是:
1.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2.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3. 证人应当如实作证,所做证言能依法作为案件证据使用。此外,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同时,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如果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则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而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则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什么是民事诉讼证人证言的具体内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属于法律规定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这些证据中其中就包括证人证言,但是证人证言必须具有真实性,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所以证人证言属于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证人证人证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属于法律规定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这些证据中其中就包括证人证言,但是证人证言必须具有真实性,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所以证人证言属于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