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自认的成立要件

更新时间:2014-07-01 10: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自认是一项诉讼行为。而自认作为一项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的诉讼行为,自然其成立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可以成立。(一)自认须在法定诉讼程序中作出的陈述所谓法定诉讼程序中,是指法律明确规定自...

  自认是一项诉讼行为。而自认作为一项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的诉讼行为,自然其成立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可以成立。

  (一)自认须在法定诉讼程序中作出的陈述

  所谓“法定诉讼程序中”,是指法律明确规定自认产生效果的场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裁判上的自认才能成为免证事实,裁判外的自认则不具有这种效力。正因为有了“裁判上”这一空间与实践上的要求,所以自认的成立必须在法定诉讼程序中作出,才能真正的发生应有的效果,进而可以对法院以及双方当事人形成约束。另外,一个案件的自认只是该案件上能起到免除对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效力,在另外一个案件上如果要对之前案件的自认进行引用,则引用的自认应当认定为裁判外的自认,而不是裁判上的自认。

  (二)自认须是与对方当事人主张一致的陈述

  双方当事人主张一致的陈述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一方当事人陈述了对自己有力的事实后,对方当事人对之加以肯定和承认的情形,而这种情形也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最常遇到的;另一种情形则是一方当事人首先作出了对自己不利的事实陈述,而之后对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引用该陈述的事实时,也可以认为是双方当事人的主张一致。对于后一种情形,需要注意的是,自认并不是一方当事人先行自认就成立了,而是需要在对方当事人在之后的诉讼中对该陈述事实进行引用才成立,在这之前,自认人可以随时撤销之前的不利于己的陈述。而一旦被对方当事人援用,先行自认人就必须受该自认的拘束,不能自由地撤销。

  (三)自认须是对不利于己的事实的陈述

  自认是对不利于己的事实的陈述,然而,对于“不利于己”这个事实的标准,学界还是有分歧的。按照证明责任说的观点,不利的事实是指对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的事实,只要一方当事人对于这样的事实做出承认,那么就可以视为自认成立,反过来说,对自己负有证明责任的事实做出承认并不会导致自认的成立,因为根据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原则可以随时地予以撤回。而按照败诉可能性说的观点,只要基于做出自认事实的判决会给自己带来部分或全部败诉后果的,那么就属于不利事实。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证据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873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民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表见代理成立要件及司法解释
查阅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如果受害者的工资照常支付,是否仍然会赔偿工作损失
到底是工伤还是交通事故,请告知具体情况来为你分析计算
妈妈买了一辆四轮电车,电池坏了,想问问打什么电话投诉
您好,建议您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解决,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我是运营车让醉驾追尾了
醉驾处理流程如下:1、抽血,等待验血报告。2、通知拿验血报告。3、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4、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5、检察院下达起诉书。醉酒驾驶机
咨询下抖音置顶作品不知什么原因被删除,
可以对方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
同居关系析产分析分割案件
法律分析:一般不涉嫌违法犯罪,仅仅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仅仅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或诉讼解决。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
律师,您好!今天被人打了几巴掌我没有还手,对方也拒绝赔偿。刚刚打我那人已经拘留了能怎么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被打了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如果还是不赔偿的,可以在两年之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