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生活来源无医保,两个儿子从未尽过赡养义务,请问我现在能否向法院申请将这两次的住院费用共计六万元由三个子女平摊?
更新时间:2022-01-28 15:41:01
问题描述:
我70岁了。我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
医疗保险。我一直和我女儿住在北京。我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2009年,我在北京花了2万多元在跌伤住院治疗上,今年又花了4万元在我的心脏支架上。通常,住院和看医生是我女儿的费用。我的两个儿子从未履行过
赡养义务。我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我的三个孩子分担总共6万元的住院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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