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的协议离婚书上约定家里的家电归她所有,2月份我们关于孩子抚养费和探视问题重新签署了一份协议,请问法律支持谁呢
更新时间:2022-01-20 20:03:35
问题描述:
对不起,我和前妻
离婚了。一月份的离婚
协议同意家里的家用电器属于她,但她没有拿走。2月,我们重新签署了一项关于儿童
抚养和探视的协议。双方没有就经济问题重新达成协议,但书面规定,自签署第二份协议以来,双方之间将不会发生经济和其他纠纷。现在她想把电带回家。我不想把它给她。法律支持谁?根据第一份协议中约定的家用电器,还是根据第二份协议,它属于她?它不再有经济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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