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更新时间:2019-05-31 14: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与医院发生相应的纠纷时,我们会选择向医院索取相应的赔偿,在进行相关的赔偿之前,必须进行相关的责任鉴定来划分各自的过错。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有什么注意事项吗?相信大家对这样一个问题十分感兴趣,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来为大家一一解答这样一个问题。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xx人,xx市××××有限公司××科退休,现住:xx市xx区xx门内大街×××号,联系电话:×××

  诉讼代理人:

  申请事项: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医院对陈××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医院一般医疗损害一案现xx市××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

  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现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医院对徐陈××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请法院依法核。

  1、鉴定书认为,肝衰竭(重型乙、丙型肝炎,药物性肝炎共同作用)是导致患者死亡原因。事实是,患者完全是因为单一的重型乙型肝炎肝衰竭导致患者的死亡,与丙肝病毒和药物无关。李xx死亡前的各项化验指标足以证明本次鉴定书的关于患者死亡原因的结论是错误的。

  2、供体的病原学检查没有检验记录,法律原则是重证据不重口供,被告口述进行了检查没有检验记录的证据支持,病原学检查的事实不能成立。因此,鉴定书认为供者的肾脏符合肾移植要求的结论是错误的。

  3、鉴定书认为患者长期接受免疫抑制剂,全身处于免疫抑制状态,病死率高预后差,故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对患者的死亡应承担轻微责任。这一结论是错误的。事实是,李xx术前肝功化验各项指标完全正常,免疫状态正常,因为本次住院术后感染乙型肝炎,是被告医院造成的医源性乙肝感染,被告不能举证证明提供了合格的肾源,并非法私自使用了生物制剂ALG(可能带有乙肝病毒)药物,导致了李xx的乙肝病毒感染。其后,又因被告的误诊误治,导致了李xx乙肝病毒巨量复制肝细胞坏死肝功能衰竭,从而导致李xx死亡!举例说,司机驾驶机动车违规发生交通事故将行人撞死,鉴定责任时要对死者分别对待,这位死者身体太弱不禁撞,如果死者身体强壮就不会撞死,所以,死者身体太弱应当承担死亡的主要责任,而违规的司机承担轻微责任。这样的鉴定结论难道不够可笑吗?

  故此,原告再次提出进行医疗过错责任比例的司法鉴定。请求本案法庭支持原告的上述请求。

  此致

  xx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二、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1、送交的鉴定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2、精心准备鉴定陈述材料

  3、客观、冷静地回答专家的提问

  4、配合专家的检查

  三、结论审查

  1、鉴定书依据的病史资料是否真实

  2、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3、鉴定结论与鉴定材料是否相符

  4、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要求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你一一整理关于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有什么注意事项吗等等问题的相关解答,根据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就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有什么注意事项吗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对该问题的解答,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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